<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高效重点整改既有住宅小区问题,6月24日下午,我市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小区”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步骤,推进文明城市小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p><p class="ql-block"> 会议由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李琳科主持。市人大二级巡视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第一督导组副组长张有正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p> <p class="ql-block"> 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专项行动工作评价办法>和<评价评分细则>的通知》,并对相关加减分项目进行了解读。</p><p class="ql-block"> 会议指出,“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专项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内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针对262个重点区域既有住宅小区,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紧张等困难,通过自筹、集资、捐助等方式推进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重点区域既有住宅小区综合改造。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域既有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任务。同时要注意时间节点,对于2022年度开工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求到今年年底要完成90%改造任务。</p> <p class="ql-block">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扛牢责任,提高站位,加快创文工作步伐。二是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在重点区域内各选2个小区,按照创文要求,先行完成一批试点,就标准落实、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后期管理等方面形成可复制经验。三是要对标对表,强力推动。严格按照市创文办工作标准,制定工作台账,找准原因症结,创新工作措施,统筹整合各类资源,逐一整改,销号管理。四是要完善制度,强化奖惩。各区政府(管委会)要于每周三前报上周工作进度,每月23日前报当月工作进度。市专项部门考核组每月牵头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疑难杂症,每月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文明办。</p><p class="ql-block"> 会议强调,要把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有机结合,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尽可能保障创文任务落实。要把有限资金使用在刀刃上,积极打造亮点,弥补短板,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要凝心聚力,注重细节,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按照标准,做实做细综合改造工作。力争在“创文”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平顶山市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p><p class="ql-block"> 会议还就既有住宅小区改造工作中常见的弱点私拉乱扯、飞线充电、引进专业物业企业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p><p class="ql-block">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