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濮阳县机关第二幼儿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县机关第二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及幼儿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全体教职工及家长法治生活的敬畏感和参与度。6月28日下午幼儿离园后,濮阳县机关第二幼儿园邀请濮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谷娜进校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讲座由全体教职工、幼儿家长参与,郑晓莉老师主持。</p> <p class="ql-block">  顾主任通过《民法典》概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的体系、具体案例分析解读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p> <p class="ql-block">  谷主任重点阐述了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不动产登记风险防范功能、居住权、禁止高利贷行为、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及新增的情势变更制度和离婚冷静期等方面,讲述的内容兼具理论性与实用性,让全体教职工感受到了《民法典》的魅力,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p> <p class="ql-block">  最后,陈淑萍副园长表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宏观的国家发展到微观的个人权益,几乎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此次讲座就是要让枯燥的法律条文与大家的生活实际联系起来,我们要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讲座,家长和教师受益匪浅,纷纷表示将不断加深《民法典》学习,做到自觉遵法、守法,合理依法、用法。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以身作则,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幼儿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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