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第三届一次理事会顺利召开

新平佳影文化传媒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justify;">  2022年6月14日14时30分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第三届一次理事会议在新平县妇女联合会一楼会议室(新时代女性课堂 )召开。</p> <p class="ql-block">  此次理事会议特邀请新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丽和妇儿工委副主任张远思参会。</p> <p class="ql-block">  2022年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第三届一次会议由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常务理事和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各乡镇理事成员参会。</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justify;">  就此次会议的召开新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丽做重要讲话;赵丽副主席指出认真完成关于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第四届换届相关事宜、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章程修改、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和2022新平县女能人协会会员大会的重要工作。</p> <p class="ql-block">  此次会议内容:根据云南省民政厅文件,云民发〔2021〕190号文件通知精神,按照新平县妇女联合会、新平县民政局的要求,结合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的实际情况,召开本次会议,讨论通过第四届换届相关事宜。</p><p class="ql-block">第一条 为规范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依法自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云南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实际意见,经请示新平县妇女联合会、新平县民政局同意提出第四届换届事宜。</p><p class="ql-block">第二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换届选举是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过程。</p><p class="ql-block">第三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换届选举体现&#34;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p><p class="ql-block">第四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授权常务理事会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由常务理事会发布公告,向全体会员告知换届选举相关事宜。</p><p class="ql-block">第五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单位新平县妇女联合会、党建工作新平县社会组织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新平县民政局、全体会员和社会的监督。</p><p class="ql-block">第六条 常务理事会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相关事项,讨论通过换届选举相关材料。</p><p class="ql-block">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安排秘书组,组织各活动组填写会</p><p class="ql-block">员登记表、会员名册,审核会员资格条件。</p><p class="ql-block">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组织拟提名理事、常务理事、党支部书记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建议人选。</p><p class="ql-block">第九条 向业务指导单位新平县妇女联合会、党建工作机构新平县社会组织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新平县民政局报送换届选举材料和拟任候选人建议名册。</p><p class="ql-block">第十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在业务指导单位新平县妇女联合会的指导下进行换届,新平县妇女联合会派出副主席赵丽负责督促指导帮助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p><p class="ql-block">第十一条 换届前,按照《章程》和会员管理有关办法对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会员资格,以保证会员享有的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第十二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对会员资格审查后,制定《会员名册》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p><p class="ql-block">第十三条对会员资格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提出。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在接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 进行调查核实,如需更正的更正后的《会员名册》应及时公示。</p><p class="ql-block">第十四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各活动组通过走访、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各活动组召开会员大会等方式,经过协调、充分酝酿后,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候选人建议人选。第十五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拟任候选人建议人选,理事会21名、常务理事会5名、党支部书记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组长7名、副组长19名。</p><p class="ql-block">第十五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召开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常务理事、常支部书记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选举办法,采取举手表决。第十七条建议候选人要求:</p><p class="ql-block">(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p><p class="ql-block">(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p><p class="ql-block">(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p><p class="ql-block">(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拟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法定代表人不得连任超过2届。</p><p class="ql-block">(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p><p class="ql-block">(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p><p class="ql-block">第十七条 换届选举大会召开15日前, 《候选人建议名册》要向全体会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p><p class="ql-block">第十八条 会员对公示的《候选人建议名册》有异议的, 应在公示期内向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常务理事会提出。常务理事会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如需更正的,更正后的《候选人建议名册》及时公示。</p><p class="ql-block">第十九条条 领导干部兼职审批、拟任负责人政治审核及审计涉及兼任理事、以上职务(包括名誉职务)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报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p><p class="ql-block">第二十条 拟任负责人人选,应按相关规定向所属党建工作机构提交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材料。协会在向登记管理机关变更换届备案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须提交相应审核材料。第二十一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 应当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换届事项审议及文件报备。</p><p class="ql-block">第二十三条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换届选举在选举审议,一般审议通过以下事项:</p><p class="ql-block"> (一 )选举工作方案(包括:换届选举申请、换届大会会议、选举办法、会员产生办法等。</p><p class="ql-block">( 二) 业务指导单位新平县妇女联合会对新平县女能人协会负责人候选人的政治作了审核并通过。</p><p class="ql-block">(三) 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第二十四条 修改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第四届《章程》。</p><p class="ql-block">第二十四条 换届工作安排部署。</p> <p class="ql-block">  协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禹艳琼作换届工作动员安排。</p> <p class="ql-block">  协会副会长普焕英,公布拟提名候选人人员名单。</p> <p class="ql-block">  协会秘书长钱锦宣读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第四届章程草案。</p> <p class="ql-block">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女能人协会(简称∶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章程》(草案)理事会成员讨论举手表决通过。</p> <p class="ql-block">  协会副会长李艳艳做此次会议工作总结。</p> <p class="ql-block">  新平县女能人协会第三届一次理事会议顺利结束,全体参会人员集体合影。</p>

新平县

女能

协会

换届选举

理事会

会员

换届

公示

联合会

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