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木寺偶遇

新宇(心语)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2px;">藏传佛教,又称藏语系佛教,或俗称喇嘛教,是指传入中国西藏的佛教分支。</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2px;">藏传佛教的流传地集中在中国藏族主要聚居地区(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拉达克),蒙古,尼泊尔,不丹,印度的喜马偕尔邦、和达兰萨拉,俄罗斯的卡尔梅克、图瓦和布里亚特。近现代,藏传佛教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2px;">藏语系佛教始于7世纪中叶,当时的藏王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时,两位公主分别带去了释迦牟尼8岁等身像和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以及大量佛经。松赞干布在两位公主影响下皈依佛教,建大昭寺和小昭寺。</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2px;">到8世纪中叶,佛教又直接从印度传入西藏地区。10世纪后半期藏传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纪中开始流传于蒙古地区。此后的300多年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法中的密宗。随着佛教在西藏的发展,上层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权,最后形成了独特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2px;">藏传佛教的寺院规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数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大寺院一般由经堂、神殿、做为辩经场所的林苑、印经院,若干活佛拉章、僧舍、执事者的办事处、库、招待施主的客房、牲圈等等组成。寺院在旧西藏往往是一个地区的宗教、文化乃至经济、政治中心。</span></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span style="font-size:22px;">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别规定为国家级、省级、县级的文物重点保护单位。文革期间许多寺院受到严重的破坏,1979年以后由政府资助和信徒群众自愿集资逐渐恢复。</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