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新疆屯垦戍边事业源远流长,从西汉屯田戍边开始,历经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相袭至今。</p><p class="ql-block"> 1949年9月新疆宣告和平解放,王震率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第二、六军进军新疆,拉开了新中国屯垦戍边历史大幕。1952年2月1日,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宣布将新疆的部分部队改编为生产部队。毛主席在命令中指出:</p><p class="ql-block"> “你们过去曾是久经锻炼的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战斗队,我相信你们将在生产建设的战线上,成为有熟练技术的建设突击队。你们将以英雄的榜样,为全国人民的,也就是你们自己的,未来的幸福生活,在新的战线上奋斗,并取得辉煌的胜利。你们现在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p><p class="ql-block"> 1954年10月兵团成立,它的前身是以具有光荣传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第二、六军的大部分官兵为骨干,包括第二十二兵团(陶峙岳率领的起义部队)和五军(三区革命民族军)大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接受新疆军区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当时兵团总人口17.55万,首任兵团司令员陶峙岳,政治委员王恩茂(兼)。此后几十年,全国各地大批优秀青壮年、复转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自流人员”加入兵团行列,投身边疆建设。</p><p class="ql-block"> 1975年3月“文革”期间,兵团建制被撤销。</p><p class="ql-block">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兵团建制,名称由原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p><p class="ql-block"> 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在所辖垦区内,依照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是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是一支不穿军装、不拿军饷、永不换防、永不转业的“特殊部队”。</p><p class="ql-block"> 兵团以屯垦戍边为使命,遵循“不与民争利”的原则,通过近70年的艰苦创业,在天山南北的戈壁荒漠和人烟稀少、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开荒造田,建成了一个个农牧团场,逐步建立起涵盖食品加工、轻工纺织、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的工业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p><p class="ql-block"> 兵团高度融入新疆社会,长期与地方各民族毗邻而居、和睦相处、守望相助,构成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嵌入式”社会发展模式,做到了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p><p class="ql-block"> 兵团插花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的14个地州市、59个县市内,下辖14个师,176个团,辖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耕地124万公顷, 大多分布在沿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周边,目前总人口增加到300万人,占新疆总人口的11.9%。其中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锡伯、俄罗斯、塔吉克、满族等37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47.62万人。</p><p class="ql-block"> 其中兵团58个边境团场(其中11个少数民族聚居团场)与蒙古、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接壤,边境线2019公里。</p><p class="ql-block"> 目前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的兵团城市有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铁门关市、双河市、可克达拉市、昆玉市、胡杨河市等。</p><p class="ql-block"> 屯垦兴,则西域兴;屯垦废,则西域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兵团为主体的新中国屯垦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远远超越了2000年来历代中央政府在西域屯垦的规模,兵团成立近70年来创造了可以永载史册的辉煌业绩。</p> <p class="ql-block">兵团创业初期人拉犁</p> <p class="ql-block">兵峰五姑娘</p> <p class="ql-block">今日石河子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