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我保护,应对社会风险——会元学校法治校长进校园活动

:旭

<p class="ql-block">  7月1日建党101周年,火红的日子,我们迎来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p> <p class="ql-block">  顺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姜毓昆,冒着暴雨来到会元学校,我们的法治课如期而至。</p> <p class="ql-block">  姜检察官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授课:第一是平时不良习惯会积累导致犯罪;第二控制情绪,不能随意泄愤;第三,维护校园安全,不该带的东西不能带进校园。</p> <p class="ql-block">  第1个内容姜检察官用小丽的案例,讲述她从小偷同学发卡,长大后最后变成偷盗罪。告诉同学养成良好的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p> <p class="ql-block">  第2个案例讲的是小何,因为自己情绪不好,在家里8楼,恶意抛洒物品,引发高空坠物砸坏业主车辆 ,引发报警声音不停,以此泄愤的故事。</p> <p class="ql-block">  第3个问题学生携带不该带入校园的东西,管制刀具,一些有伤害性的玩具进校园。检察官讲解了什么是管制刀具,什么是有伤害的玩具,对学生进行警示。</p> <p class="ql-block">  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装自己。</p> <p class="ql-block">  主会场认真聆听讨论热烈,分会场也全程观看法治教育。</p> <p class="ql-block">  小学部学生认真学习。</p> <p class="ql-block">  针对学生提出来的问题,姜检察官讲述了什么是正当防卫,讲究以正对不正的方式为正当防卫,用事实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的尺度依据。</p> <p class="ql-block">  同时还给学生讲以正对正的方式,在特殊的情况下学会紧急避险,结合学生提出张三事例,引导学生保护名誉权不被侵害。</p> <p class="ql-block">  通过事例告诉同学,如果造成一定的伤害,引起妨碍公共秩序,破坏他人财物达到一定的额度,也是一种违法犯罪。</p> <p class="ql-block">  姜检查官和同学互动模式授课,关注学生年龄,学生懂得犯罪的年龄和财务损害的额度。现场调查有12岁,14岁,16岁的同学,他告诉同学,5000元财物就构成了侵害他人财物罪,在这几个年龄段都有刑事责任。</p> <p class="ql-block">  互动的方式,学生积极主动,情绪高涨。同学现场提出问题,老师给予解答。八年级学生表现突出,对于法律知识了解,并且能够探究实践,姜检察官现身说法,用法律权威知识予以解答。</p> <p class="ql-block">  会元学校副校长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首先表扬王一俊,祝云松,兰秋什,王婉茹,徐晓倩等同学,在课堂上主动发言,积极思考。</p> <p class="ql-block">  强调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警告学生不要破坏校园公共物品,不要恶意去损坏老师的车辆,达到一定的额度会构成犯罪。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保护自身生命财产的安全,学法,用法,护法,守法既是我们的权力又是我们的义务。</p> <p class="ql-block">  最后校领导王校长,结合课堂的气氛,即兴发言,对学生给予厚望,同时教育学生,尊重同学,遵守法律,爱护学校的公共财务,珍爱生命 ,用法律知识应对社会风险。</p> <p class="ql-block">  一节法治教育课,互动式的教学模式,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认真聆听,学生更加热爱党,热爱祖国,学习运用法律知识,守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认识生命是无价的,珍爱生命,懂得用法律知识维护人身安全,防范社会风险。</p>

学生

同学

检察官

法律

法治

进校园

知识

第个

正当防卫

善小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