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宪法教育为核心,通过专家讲座的形式,着力提升教师法治教育教学能力。南昌师范学院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瑞昌市实验小学柯媛媛老师与其他14位城区中小学学校教师代表一起参加了此次培训。</p> <p class="ql-block"> 6月30日上午,南昌师范学院饶玲院长致开班辞,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南昌师范学院,并对当前学校的法治教育有了初步的认识。</p> <p class="ql-block"> 随后,来自瑞金市的学员代表梁老师发言,她提议让我们用零存储的心态,小学生的姿态,来明确此次学习的目标;以零起点的思想来反思、融汇、提炼,升华自我;以零距离的实践来把握教育评价,让法治教育长足发展。呼吁我们,向未来,手拉手,心连心,同舟共济。</p> <p class="ql-block"> 最后,省教育厅育工委朱程红处长发言,与大家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立法治辅导员和法治教师的意义,二是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制辅导员和法制教师。</p> <p class="ql-block"> 接下来,我们聆听了三场受益颇丰的专题讲座。首先是来自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陈欢欢处长的精彩讲座。陈处长从我国的法律发展史,带领大家详细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告诉我们要依法治教,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增强依法治校能力,引导青少年尊法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p> <p class="ql-block"> 下午,来自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的闫峻主任,带领大家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闫主任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阐述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政府和网络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着重讲解了学校的保护制度,明确学校的教育职责,要充分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关注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解决学生欺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都做出了详细的讲解。</p> <p class="ql-block"> 7月1日上午,来自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教育立法研究分中心研究员黄娅琴教授给大家带来了《校园伤害案件中的学校责任》专题讲座。黄教授指导我们了解伤害案件中侵权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与相关权利,明确民法典中的学校责任。从学生打闹,意外事故,校园暴力,学生自杀四种典型的校园伤害案件中分析学校的责任,提高学校的法治意识,提升教师的法治教育教学能力。</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我们开展法治教学、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能力的水平,从而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提高我省中小学学生整体素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