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创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药房管理新模式

药品化妆品监管科

<p class="ql-block">  2022年7月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市场处杨波处长、王峰副处长一行来章丘检查“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区中医医院、埠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山街道同康诊所药房、药库、煎药室等药事管理、药学服务建设情况。区市场监管局韩乃忠副局长陪同检查。</p> <p class="ql-block">  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三家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情况后,对我区开展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药房建设新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p> <p class="ql-block">  近年来,济南市章丘区坚持“人民药监为人民”工作理念,积极探索药品综合治理新方式,以全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创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药房建设新模式,为实施科学监管、高效监管、推进药品使用环节质量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p> <p class="ql-block">  1、谋深抓实,落实药事管理制度化。根据山东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责任的工作要求,以保障药品质量为前提,督促医疗机构结合新修正的《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制订覆盖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养护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医院药事组织每年至少两次召开药事会,研究药事工作,修订完善药事制度,完善更新医院基本用药目录。</p> <p class="ql-block">  2、创新实干,探索药品管理标准化。一是统一制作公示牌,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单位内部监督;二是加强培训与学习,落实关键人员责任。加强对关键人员的履职能力评估,建立员工教育培训与考核评价机制,法人、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制剂室负责人、药房、药库负责人及其他质量管理等关键人员纳入培训教育,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医疗机构下设的药学各科室每月组织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做好记录。三是医疗药学部或药剂科每月组织对各药学科室的质量检查,做到药品管理无遗漏,所有病区和医技科室、配药室的药品管理情况都要检查到位。</p> <p class="ql-block">  3、追求卓越,实现药学服务信息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开展用药咨询工作。进行药学查房,开展住院病人用药宣教,指导配药中心安全用药。利用合理用药微信群、“药学园地”公众号、用药咨询群等进行用药知识宣传,参加基层志愿活动,对群众进行用药科普宣教。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托药剂科执业药师参与临床用药、病历讨论和查房、药学培训、指导合理用药。个体门诊发挥药学技术人员在审方过程中的作用,强化药品分类管理,落实重点品种养护,促进基层安全合理用药。</p> <p class="ql-block">  4、精益求精,推行药房管理规范化。落实药品使用单位责任,制定涉药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其在主体资格、购销管理、配制经营过程管理、产品追溯、质量事故处置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和负面事项,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公示医疗机构许可证和相关从业人员信息;二是必须建立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的管理制度;三是必须做到药品分类管理、标识齐全;四是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存储设备,确保药品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五是必须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把好最后关口。</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章丘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山东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求,以“规范化药房建设”为契机,发挥“规范化药房”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药房建设新模式,发挥智慧药房(中药房)、智慧煎药等特色,让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实现医院药管理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为我区全面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济东强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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