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规则,守规矩"阳原县实验小学法制教育月系列活动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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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把“戒尺”还给老师,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长图了解一下!</p> <p class="ql-block">袁广明校长带领班主任认真学习并详读了《规则》,从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法律依据、教育惩戒的界定与实施原则等几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p> <p class="ql-block">学校各年级组织班级活动</p> <p class="ql-block">《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把惩戒权还给教师,教育部首次界定教育惩戒概念。尊重老师的惩戒权,明确惩戒的实施范围,为的是让老师敢管、愿管、会管。“戒尺”在手,惩而有度,为的是让学生懂敬畏、明对错、知底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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