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6月24日上午,新乡县小冀镇杨涛小锅肉老店黄女士一行人将一面题为“心系商户服务周,为民维权好模范”的锦旗送到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冀所,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连声道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p> <p class="ql-block">2021年8月20日晚,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冀所接到黄女士的投诉,称其通过微信自林某清处以14000元/吨的价格订购了14吨冷冻猪头肉,共计两次付款230000元。该批货到达小冀镇新时代冷库,黄女士查验货物时发现,实际货物品相与微信照片有差异,随即联系发货方林某清,沟通退货无果后拒绝接收。小冀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县局进行汇报,因涉事货物数量较大,疫情防控期间冷链食品管控严格,发货单位不能确认,线上交易不易取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决定对该批货物先进行核酸检测、专库封存,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验检测,给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协查调查发货单位。经检测与诸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显示,该批货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食品检验为合格,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冷冻猪头肉只销售给商客于某伟一人,于某伟没有直接供货给黄某娉,而是供给临沂下线客户,下线客户又分散销售给其他商贩,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无法保证流通环节出现假冒和以次充好的情况,《随货同行单》上到达地点为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不认可涉事货物为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供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情况反馈给黄某娉后,建议找律师走司法程序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2022年6月中旬,经过法院介入调查,最终为黄女士追回全部货款。</p> <p class="ql-block">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新乡县市场监管局一直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新乡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一如既往的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为新乡县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贡献积极的力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