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起施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和尚桥镇樊楼小学于6月26日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专题学习活动。会上,苏延峰校长向大家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对学习活动作出要求,全体教师认真聆听。</p> <p class="ql-block"> 把惩戒权还给教师,教育部首次界定教育惩戒概念。尊重老师的惩戒权,明晰惩戒的实施范围,为的是让老师敢管、愿管、会管。“戒尺”在手,惩而有度,为的是让学生懂敬畏、明对错、知底线。教育是一门艺术,赏罚是一门“技术”,让孩子在严管厚爱中茁壮成长。</p> <p class="ql-block"> 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教育惩戒可能是教育中最为精细的科学、最为微妙的艺术。规则虽立,落实不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规则》的有效落实,还需要学校和教师不断实践,积极能动地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p> <p class="ql-block">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在今年3月1日起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我们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p><p class="ql-block"> 请全校师生和广大家长朋友全面宣传和学习《规则》,为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形成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共识而共同努力。</p> <p class="ql-block">审核:石占锋</p><p class="ql-block">监制:苏延锋</p><p class="ql-block">编辑:王新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