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有爱,惩戒有尺——长葛市第二高级中学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纪实

王芳

<p class="ql-block">  为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我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观看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p><p class="ql-block">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让学校、老师有了惩戒权,但是提倡的是有温度的惩戒,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p><p class="ql-block">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p> <p class="ql-block">  通过认真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相关条款内容,我们明白了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驶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p> <p class="ql-block">  这次学习活动由孙保建副校长主持,全体教师认真观看学习。</p> <p class="ql-block">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作为教育者在教育管理中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六种情形,明确了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触碰的八种行为底线,确保学生的身心不受伤害。</p><p class="ql-block"> 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真正让教育惩戒成为为教育者和学生服务的教育艺术,促进学生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p><p class="ql-block">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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