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根据《合作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方案》要求和招生工作会议安排,现将我园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p> 招生原则 <p class="ql-block"> 根据要求,我园坚持划片就近的招生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片内幼儿认定需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就近录取,确保幼儿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园;按照“本市城镇户籍片区内幼儿”和“随迁子女”(以幼儿户籍所在地为主)两个批次,在各批次内按招生类别顺序依次招生;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p> 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户口本为准),且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疾病的幼儿。</p> 招生计划 <p class="ql-block">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我园今年计划招收小班幼儿90名,中、大班不招生。(本单位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内政策性保障招生对象)</p> 招生方式 <p class="ql-block"> 全市统一采取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和现场审核,录取注册的报名形式统一开展招生工作。</p> 招生范围 <p class="ql-block"> 根据划片就近的招生原则,按照合作市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我园招生区域为北起卓尼西路(城南菜市场)-卓尼东路(颐和广场),东至通钦路(颐和广场)-多河路以西(基业豪庭),南至合作森林公园-锦程国际大酒店(森林公园对面),西至知合玛路道班为止(包括团结新村)(福聚酒店以下)。</p> 所需材料 <p class="ql-block"> (一)网络报名:符合我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家长进行网络报名时需根据操作提示按步骤上传相关材料,并按划片范围正确选择片区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二)现场审核时需携带以下资料:</p><p class="ql-block"> 1.符合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①网上报名入学申请信息表(自行打印);②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接种证明等备用材料;③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幼儿(驻地或户籍在合作市并符合条件的军烈、警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农村在岗教师等子女)携带监护人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p><p class="ql-block">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合作市城区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也作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p> 招生办法 <p class="ql-block">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招生工作由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录取注册等步骤依次进行。</p><p class="ql-block"> (一)招生批次及顺序</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 1.第一批次招生顺序:(本市户籍适龄幼儿)</span></p><p class="ql-block">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p><p class="ql-block">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p><p class="ql-block">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p><p class="ql-block">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p><p class="ql-block">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2年合作市幼儿园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 2.第二批次招生顺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span></p><p class="ql-block">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幼儿园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p><p class="ql-block">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p><p class="ql-block">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p><p class="ql-block">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p><p class="ql-block">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第一批次招生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依据《合作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方案》要求,按顺序招生。</p><p class="ql-block"> (二)报名录取流程</p><p class="ql-block">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https://www.hzsjyjzs.com)或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幼儿园,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单。 </p><p class="ql-block"> ②网络预审:幼儿园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网络初审,报名系统会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电脑自动排序。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电脑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p><p class="ql-block"> ③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应证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 </p><p class="ql-block">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园报名注册。</p> 招生时间 <p class="ql-block"> 1.网络提交申请时间为:7月4日-7月9日(7月4日上午9时启用系统,7月9日下午6时关闭系统)</p><p class="ql-block"> 2.网络报名咨询点:合作市第三幼儿园警卫室</p><p class="ql-block"> 3.网络预审时间为:7月9日</p><p class="ql-block"> 4.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0日-7月11日(7月10日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7月11日审核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流程:监护人持儿童入学申请信息表(自行打印)及相关应证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及批次认定、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p><p class="ql-block"> 5.录取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7月15日下午5点前幼儿园统一对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名单。</p> 现场审核地点 <p class="ql-block">合作市第三幼儿园</p> 注意事项 <p class="ql-block">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视情节严肃处理,合作市户籍幼儿将不再享有片区幼儿园换的入园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合作市幼儿园入园资格。</p><p class="ql-block"> 2.在现场审核阶段,要特别关注幼儿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幼儿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在现场审核阶段,则要特别关注幼儿入园信息的真实性,发现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方面的问题,要现场予以更正,确保信息准确。</p><p class="ql-block"> 3.另有子女已经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可进行“多子女登记”,招生时会依据长子女就读的具体情况,优先排序录取。</p><p class="ql-block"> 4.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p> 咨询电话 <p class="ql-block">19894005666 马老师</p><p class="ql-block">18309412664 祎老师</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本公告由合作市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