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 <p class="ql-block"> 时维六月,夏至已至,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精神,推动新时代教师基本功修炼和“减负、提质、赋能”的目标, 不断提升农村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一区带一县”对口帮扶名师送教培训的要求,通过专家名师示范引领,帮助农村教师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开展了“送教下乡”活动,延寿县教育于6月21日、23日两天迎来了哈市教育研究院佟晶老师带队的呼兰区语数外送教团队、哈市教育研究院徐永滨老师带队的南岗区紧缺学科送教下乡团队。</p> 数语英送教主会场 <p class="ql-block"> 6月21日,主会场开班式在延寿县新华实验小学,由延寿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王秀花主任主持,参加开班式的有:哈市教育研究院佟晶老师,呼兰区教师进修学校陈立平主任、延寿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吕光涛股长,延寿县教师进修学校谷牧校长。</p> <p class="ql-block"> 延寿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吕光涛股长致欢迎词,代表延寿教育感谢哈市教育研究院领导及呼兰区领导和12名送教名师们的到来,本次培训,呼兰区精选了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组成的送教团队。呼兰区作为延寿县的帮扶市区,将毫无保留地为延寿教师提供学习帮助,希望延寿教师以良好的状态,虚心求教,主动学习。希望延寿县的教师们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以致用。</p> <p class="ql-block"> 哈市教研院岗位培训部佟晶老师也做出发言,对延寿教师饱满的精神风貌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当前新时代教师基本功修炼和“减负、提质、赋能”的目标要求,言简意赅的阐明送教下乡的目的、意义,展望了教师培训未来的发展方向,希望呼兰区——延寿数语英送教能够带来新课标的解读、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及有效课堂构建等方面的教学实践经验,能对延寿县的教师们给与更大的指导和帮助。</p> 数语英送教现场 <p class="ql-block"> 延寿县此次培训共分六大会场,除主会场外,其余5个会场分别设在延寿镇中心小学、胜利小学、三中、四中,其中四中有两个分会场。六个会场同时进行数语英送教活动,活动现场由学科教研员主持。延寿中小学数语英教师五百余人参加培训。</p> 紧缺学科送教主会场 <p class="ql-block"> 6月23日,进行中小学音乐、美术和中学体育的紧缺学科送教下乡。开班仪式的主会场设在第三中学,哈市教育研究院徐永滨老师、南岗区教师进修学校徐世达主任,延寿县教师进修学校谷牧校长、王秀花主任参加了开班式。谷牧校长在欢迎词中,对南岗区的名师们不辞辛劳来延寿送教表示感谢,真诚的希望名师们倾囊相授,把先进的教育理念、经验与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传经解道;希望要抓住这个促进我县教师不断成长提升的契机,与名师共研共学,落实“双减”,为教师赋能,通过名师送教、名工作室引领,延寿教师们把握机会,积极进取、学有所成。其余四个分会场设立在新华实验小学、胜利小学、四中,5个紧缺学科共有130位教师们参加培训学习。 </p> <p class="ql-block"> 哈市教研院徐永滨老师作了讲话。在讲话中,从项目设计角度阐明了此次活动的重要目的和意义,安排和考核,提出了在新课标的要求下,学习新理念、新技术,产生新的思考,融入教学实践当中。希望延寿的教师在培训中解决新课标的困惑、找到自身成长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为我市教育作出贡献!</p> <p class="ql-block"> 23日下午,在进修学校,徐老师和进名校教师进行了座谈。从中倾听了来自乡村教师的声音,座谈中言语中肯、气氛热烈,效果很好。</p> 座谈会现场 <p class="ql-block"> 两天的培训,各个会场培训均采用“同课异构+评课议课+互动交流+理论提升”的形式开展,旨在让参训教师感受到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让教师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展示课,更深入体会“教学有法但无定法”的灵活性和求变性。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共进行了22节课例、11次评议课和11节专题辅导、11节专题讲座及11场解惑答疑的交流互动。</p> 11个现场课堂、讲座、互动交流 <p class="ql-block"> 在这次送教活动中,两个市区教研员和名师们以及延寿的配课教师们,以认真负责、开拓创新、兼收并蓄的态度,带来一堂堂、一节节优质的同课异构的精彩课堂讲授,以及异彩纷呈、启迪智慧的讲座,让延寿县的教师们对新课标的理解、落实核心素养、魅力课堂的构建、信息技术2.0等理念都有清晰的认识,破解课改中的一些困惑,对于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意义深远。相信在呼兰区名师的帮助下,加快我县教师专业成长进程;为教育均衡发展助力,更上一层楼!</p> <p class="ql-block">撰稿:刘楠</p><p class="ql-block">初审:王秀花</p><p class="ql-block">复审:谷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