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6月23日,蕲春县第三实验中学开展“法治护航,相伴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讲人是湖北亨迪律师事务所张常兵律师。 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还有漕河镇周主任,郑主任,漕河镇中心学校的陈主席以及龚校长、柴校长、吴主任等。 我们以703班为主会场,其他班级为分会场。学生和班主任们认真聆听,仔细学习。 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教育活动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讲述未成年人要如何预防,以及如何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相关问题,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帮助孩子们培养良好的法律观念。 现场,嘉宾向同学们发放未成年人宣传小册子,让同学们更多的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保护法》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加强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让少年儿童了解自身所拥有的权利权益,也在全社会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就如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观念,为提高学生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