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集宁区核酸检测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集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乌兰察布市卫健委、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集宁区7家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的方式,检查了检测机构实验室和人员资质、注册资本与实际投入资金是否一致,实验室质控和安全管理,并抽查原始数据、上报数据与接收样本数量是否相符,是否严格落实操作规范,核实核酸检测机构、采样点布局及所用医疗器械来源、存储条件等相关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多管混检、超量混检、超能力承担检测业务等。在对7家核酸检测机构的检查中,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存在室内质控无记录,仪器性能验证报告不齐全,消毒措施和记录不完善,仪器维护记录不完善,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及操作规程不完善,专业检测人员不足等问题,未发现其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过程中存在违规多管混检、超量混检、超能力承揽检测业务等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我大队将继续把核酸检测质量安全作为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规范检测机构及工作人员行为,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