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毕 业 即 入 编 启 航 教 师 梦</p><p class="ql-block">——浉河区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公告</p> <p class="ql-block">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区教师队伍师资水平,2022年我区继续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关于申报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4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师〔2022〕1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浉河区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p><p class="ql-block"> 招 生 规 模</p><p class="ql-block">浉河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涉及三类实施,共安排招生计划74人。</p> <p class="ql-block">“学 科 教 师” 地 方 公 费 师 范 生</p><p class="ql-block">我区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54人,培养学校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由各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p><p class="ql-block">“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相关高校招生计划(本科)</p> <p class="ql-block">“小 学 全 科” 地 方 公 费 师 范 生</p><p class="ql-block">我区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8人,培养农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施全科培养,由各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p><p class="ql-block">“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相关高校招生计划(本科)</p> <p class="ql-block">“特 殊 教 育” 地 方 公 费 师 范生</p><p class="ql-block">我区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2人,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p><p class="ql-block">“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相关高校招生计划(本科)</p> <p class="ql-block">“学 前 教 育” 地 方 公 费 师 范 生</p><p class="ql-block">我区计划定向招收专科层次“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10人,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实行“市来县去”招生政策。</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相关高校招生计划(本科)</p> <p class="ql-block"> 报 考 条 件</p><p class="ql-block">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p><p class="ql-block">2.报考“学科教师”“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定向岗位所在信阳市的户籍。信阳市与固始县的考生均可相互报考双方的“学科教师”“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p><p class="ql-block">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p><p class="ql-block">3.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p><p class="ql-block">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p><p class="ql-block"> 报 考 方 式</p><p class="ql-block">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不同类别地方公费师范生的户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计划类别报考。</p><p class="ql-block"> 录 取 方 式</p><p class="ql-block">(一)投档。“学科教师”、“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层次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考生须在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三)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p> <p class="ql-block"> 有 关 政 策</p><p class="ql-block">2022年定向招生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等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申报2022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46号)等文件执行。</p><p class="ql-block">(一)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p><p class="ql-block">(二)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三)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 6 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本城内公办幼儿园任教。</p><p class="ql-block"> 有 关 要 求</p><p class="ql-block">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实行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请各相关单位深入宣传“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策,激励引导优质生源选择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指导有报考意向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