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时间如驹,进入县纪委监委工作已经五年,在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从一名纪检监察工作的“小白”,变身为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熟练工”,我的工作体会是:</p><p class="ql-block">一是“学”。学习是提高素质的基础,也是提高工作水平的前提,纪检监察工作千头万绪,要想把工作做好,仅仅熟悉党内法律法规,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我们常常面对的是陌生的行业或领域,学习无止境,永远在路上。2018年7月,县纪委抽调我和其他五名同志担任组长,成立了县“以查促改”百日攻坚核查组,核查组的工作任务是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查漏补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接受任务后,我们通过向乡镇政府同志和村干部学、向县脱贫攻坚办同志学,核查组成员共同讨论学,很快熟悉贫困户识别退出工作流程、贫困户识别、退出标准等脱贫攻坚相关知识,深入全县300多个行政村,开展了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充分肯定。</p><p class="ql-block">二是“细”。案件质量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我始终坚持“把案件办成铁案”的工作理念,细上加细,慎之又慎,2019年10月,我在主办县委巡察部门移送的某单位职工对垃圾填埋土方监管不到位,涉嫌工作失职案件时,从移送的相关材料来看,有涉案人员情况说明、填埋土方现场测量数据及当事人确认等材料,证据齐全,但和当事人谈话时,他对巡察部门现场测量方法和结果提出异议,称自己没有失职渎职行为。案件陷入僵局,经我向组长汇报,我提出建议,请专业测绘公司再次实地测量的方案,当事人说:“如果再次测量确实存在问题,我愿意接受组织任何处理”。后经测量,当事人工作中确实存在监督管理不严,工作失职行为,当事人心服口服,主动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实现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纪效果高度统一。</p><p class="ql-block">2022年我主办或参与办理各类问题线索19起。其中:立案5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函询谈话6人,责令写出检查6人,通报批评1人,正在办理3件。</p><p class="ql-block">三是“实”。我们以线索处置、专项督导和巡视巡察整改为抓手,针对驻在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驻在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等工作,紧盯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做“实”日常监督。2021年,在协助驻在部门进行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某驻在部门下属企业普遍存在自设经理、副经理等岗位补助现象,纪检组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驻在部门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下属企业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摸排自查,并研究出台下属企业工资发放办法,及时进行了整改,收到良好政治效果。</p><p class="ql-block">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监督执纪能力,围绕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协同意识,以“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决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踔厉奋发,做出彩纪检人,勇创工作新辉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