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法润校园 典亮成长———记天润实验学校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民法典》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

心柳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 ———吴兢</span></p> <p class="ql-block">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的未来。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 6月13日,天润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民法典》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在我校六楼报告厅举行,于都县人民法院姚萍法官负责本次法治教育宣讲工作。本次活动由政教处冯征主任主持。</p> 聘任法治副校长 <p class="ql-block">  活动伊始,我校曾朝晖校长代表学校向于都县人民法院姚萍法官颁发了天润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p> 《民法典》进校园 <p class="ql-block">  讲座中,姚法官以 “学典用典 典护一生”为主题,<span style="font-size:18px;">为同学们作普法宣讲。介绍了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她说,《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span>讲座围绕六个问题展开,结合与师生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针对高空抛物、不当得利、网络诈骗、预防校园欺凌以及文明乘坐交通工具等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系统解读,帮助学校师生有针对性地理解法律法规。她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对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指出了中小学生应该具备向上向善、尊老爱幼、保护环境、厉行节约等良好品质。教育同学们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远离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同学们认真倾听,踊跃发言,积极互动,时而掌声雷动!</p> 分发普法宣传手册 <p class="ql-block">  宣法于课内,普法于课外。讲座结束后,姚法官亲切地走进学生中与大家互动,并分发普法手册,让“法”更深刻地根植于孩子们的内心深处!</p> <p class="ql-block">  活动最后,政教处冯征主任进行总结发言,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校园法治安全教育,特别是在预防校园欺凌、禁毒教育、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着力建设平安、和谐、快乐校园。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不是单一的课堂灌输,而要多元互助,要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希望全体老师乘本次活动的东风,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并表示学校将一如既往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依法办校、依法治校,培养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积极构建法治、和谐、平安校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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