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6月18日上午,白沙县群众李某到桥南派出所报警称:其在方亮大桥丢失一部苹果手机,价值为人民币6000余元,请求民警帮其找回丢失手机。</p><p class="ql-block"> 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通过查找相关监控以及走访周围群众,仅仅只用了1小时锁定了牙叉镇南仲村委会南仲三组村民符某兴。起初,符某兴拒不承认其捡到群众手机一事,但民警始终没有放弃说服教育,并向其阐明非法侵占的利害关系。</p><p class="ql-block"> 最终,在民警的耐心说服下,符某兴承认其路过方亮大桥时拾到群众手机的经过,并主动将手机交给了群众李某。李某看到失而复得的手机连声感谢!同时,民警也叮嘱李某,平时要保管好随身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