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2px;">送政策 提高群众知晓率</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一)学前教育阶段</b></p><p class="ql-block">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自主确定(我县中、小班执行每生每学年750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二)义务教育阶段</b></p><p class="ql-block">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b></p><p class="ql-block">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b></p><p class="ql-block">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p><p class="ql-block">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p><p class="ql-block">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每生每学年1600元。</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b></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2px;">强帮扶 控辍保学一个不少,应助尽助</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法律保障</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义务教育法第58条:</b></p><p class="ql-block">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相关责任</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b></p><p class="ql-block"> 一、县(区)长责任。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区)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县(区)长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p><p class="ql-block"> 二、县(区)教育局长责任。负责全县(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健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工作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数据准确;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把对学困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不及时上报有辍学或辍学劝导不力的教师、校长,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p><p class="ql-block"> 三、乡(镇)长责任。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指导村(居)委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严控学生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脱贫家庭、边缘户、孤儿、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服刑人员子女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接收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对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四、村长(村委会主任)责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村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动向;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p><p class="ql-block"> 五、校长责任。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落实班主任包班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残疾学生、学困生加大帮扶力度,消除因学习或厌学而辍学现象;准确掌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每年春秋学期内,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区)教育局报告,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p><p class="ql-block"> 六、家长责任。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特别是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接受义务教育,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p><p class="ql-block"> 七、师长(老师)责任。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2px;">促振兴 一路帮扶共成长</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明确要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师生结对帮扶工作要求</b></p><p class="ql-block">一、帮扶对象</p><p class="ql-block"> 在我校就读的监测户、脱贫户等家庭学生。</p><p class="ql-block">二、帮扶目标</p><p class="ql-block"> 通过结对帮扶活动,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并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安排帮扶内容,确保做到真帮实扶。</p><p class="ql-block">三、帮扶要求</p><p class="ql-block"> 帮扶工作遵循“一周一帮扶,一学期一家访”的总体要求,开展“扶志向、扶学业、扶生活”活动,确保帮扶见实效。</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活动开展</b></p> <p class="ql-block">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我校教师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一周一帮扶,一学期一家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帮扶。</p> <p class="ql-block"> 师爱是一种尊重,是一股力量,是一腔激情,更是一段触及灵魂、动人心魄的教育过程。 时光如梭、岁月蹉跎,通过帮扶我们看到了孩子的成长和进步。</p> <p class="ql-block"> 即将迎来新的开始,又是一路风尘仆仆、又是一夜星光灿烂、又是一味苦乐酸甜、又是一曲人生凯歌,阳光正好,一路前行。 帮扶,一直在路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