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style=""><b>------南宫市红庙中心学校“爱路护路”致家长、老师、同学们的一封信</b></i> 同学们,家长们,老师们:<br data-filtered="filtered"> <br data-filtered="filtered"> 公路、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为公路、铁路运输生产创造和谐的治安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知路、爱路、护路人人有责。为了让同学们深入了解和学习爱路护路安全知识,并积极向家人及周围群众广泛宣传,使“爱路护路,人人有责”的观念,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特此向全体师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 一、学法知法守法,保护高铁运行安全。自觉遵守《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做危害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 二、提高安全意识,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坚决做到“六不准”:不准用石块、土块、弓弩、弹弓、气枪等物体击打列车;不准翻跃防护栏进入铁路防护网内;不准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放牧、挖沙取土、烧荒;不准在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飘浮物;不准盗拆、损毁铁路设施设备;不准在列车内吸烟、霸座、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及财产安全。<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 三、从我做起,争做美丽铁路的监督者。“爱护铁路就是爱护生命”,铁路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铁路、铁路用地及铁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举报和控告破坏、损坏铁路、铁路用地、铁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凡发现铁路违法行为,应及时劝阻投诉举报。<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 四、带动周围群体,延伸宣传教育效果。带头遵守并以身作则,为亲朋好友树立榜样,带动周围群众共同爱路护路,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确保一线平安”的社会效果,使爱路护路意识深入人心。<div><br data-filtered="filtered"></div><div> 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爱路护路活动,为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做出应有的贡献。<br data-filtered="filtered"><div><br data-filtered="filtered"></div><div> 红庙中心学校</div><div> 2022年6月</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