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5日下午,在宝安区青少年宫开展宝安区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本次活动由由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共青团深圳市宝安区委员会共同承办,30多家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70多位企业代表参加。<div> 活动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主题,安排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展和《生命重于泰山》、签订“第一责任人”承诺践诺书、“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命名仪式、宝安区“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启动仪式等系列活动内容。</div> 活动中,区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城市发展的底色,是我们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一个小事故可能会毁掉一个大企业。<br> <br> 他指出,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新安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一个企业的主要责任人既是抓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国务院安委会今年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其中之一便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br> 他强调,企业“第一责任人”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br> 接下来,宝安区安委办将围绕主题,进一步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承诺践诺书签订”、线上答题互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为宝安区推进“422133”工作主框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