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 守护成长—崮云湖中心幼儿园教师法律法规培训

崮云湖丹凤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贯彻落实国家普法规划,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进程。近期,崮云湖中心幼儿园开展了《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培训学习。</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规,1989年8月20日,《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培训过程中,培训老师针对《山东省幼儿园管理条例》中的每一条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解释。</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每一位教师认真学习管理条例认真记录,领会《条例》精神,规范从教行为认真学习制度中的每一条细则。</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通过集中学习和分组交流的方式进行研讨,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必将严于律己,以身作则。</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学习结束后教师撰写学习体会进行交流分享,入心入脑将学习内容落实到日常安全管理、保教质量、师资队伍建设、预防小学化倾向以及特殊幼儿管理等方面。</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作为教师,知法是权利和义务,学法是必修课程,守法是道德内容,用法是基本框架,护法是基本职责。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让老师们对各项规章制度有了更深入、细致的了解,同时也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作出了有力的保障,为幼儿园精细化管理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p> <p class="ql-block">撰稿人:刘玉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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