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非遗|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

萧飒玛丽工作室

<p class="ql-block">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对保护对象予以确认,以便集中有限资源,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重点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p> <p class="ql-block">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2006年9月26日由原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同意“中国艺术研究院加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而设立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组织全国范围内非遗普查工作的开展,指导保护计划的实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研讨、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工作职能。历任中心主任为王文章、连辑、韩子勇,现中心主任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福州兼任。</p> <p class="ql-block">目前,中心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等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参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为主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新举措,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最新部署要求,在扎实推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快非遗边境调研,做好履约报告撰写,构建文化遗产学术、学科体系,重点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平台,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p> <p class="ql-block">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经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2012年4月12日批复于2013年11月份在北京成立,是由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盈利社会组织,其上级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p> <p class="ql-block">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基本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与发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业务范围包括:调查研究、信息收集、举办展览、专业培训、咨询服务和国际合作等方面。</p> <p class="ql-block">据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是通过网上征集、群众投票和数轮专家评议最终选出的, 2006年6月10日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正式启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将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志,主要用于研究、收藏、展示、出版等领域。</p> <p class="ql-block">标志外部图形为圆形,象征着“循环,永不消失”;内部图形为方形,与外圆对应,天圆地方,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图形中心造型为古陶最早出现的纹样之一的鱼纹,隐含“文”字。“文”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鱼生于水,寓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世代相传”;图形中心,抽象的双手上下共护于“文”字,意取“团结、和谐、细心呵护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寓意。</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标识图形传达出古朴和质拙感,一方面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另一方面彰显了中国政府和人民 保护祖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 ,表现出中华民族团结 、奋进、向前的时代精神 。</p> <p class="ql-block">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我国履行《公约》缔约国义务的必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p> <p class="ql-block">国务院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和2021公布了五批国家级项目名录(前三批名录名称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后,第四批名录名称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55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按照申报地区或单位进行逐一统计,共计3610个子项。</p> <p class="ql-block">为了对传承于不同区域或不同社区、群体持有的同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确认和保护,从第二批国家级项目名录开始,设立了扩展项目名录。扩展项目与此前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同名项目共用一个项目编号,但项目特征、传承状况存在差异,保护单位也不同。</p> <p class="ql-block">国家级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十大门类,其中五个门类的名称在2008年有所调整,并沿用至今。十大门类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每个代表性项目都有一个专属的项目编号。编号中的罗马数字代表所属门类,如传统音乐类国家级项目“侗族大歌”的项目编号为“Ⅱ-28”。</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参展之前</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拍摄/马坦康</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编辑/萧飒玛丽</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乡村振兴,非遗同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