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中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能力提升建设年”工作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推动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相融合,儋州市检察院、儋州市教育局2022年6月10日下午在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雅拉校区开展教职员工全员轮训活动。儋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三级检察官李弘扬主讲,我校区全体教职员工参加。</p> <p class="ql-block">轮训内容</p><p class="ql-block">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p><p class="ql-block">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p><p class="ql-block">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p><p class="ql-block">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p><p class="ql-block">五、校园性侵害典型案例及儋州实际案例。</p> <p class="ql-block"> 李弘扬检察官通过轮训活动,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向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案事例进行法警示教育,推动教职员工守牢行为边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防范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案件发生。</p> <p class="ql-block"> 本次轮训活动,促进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教育的认识,并加强我校对学生正确引导、教育学生,增强其防范性侵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提高家长的责任心、提高警惕,强化监护措施,尽量避免学生单独出门玩耍,免除学生因认知能力差导致其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的可能性,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p> <p class="ql-block"> 通过轮训,有效推动我校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事前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的各项制度,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义务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呵护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p> <p class="ql-block">编辑:黎小丽</p><p class="ql-block">图片:钟珍</p><p class="ql-block">审核: 朱墨墨 羊生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