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非现场执法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

________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高工作效能 非现场执法是一种既不干扰企,正常生产,又能精准发现违法线索的科学化的监管手段,在我们当前执法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更加突出了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特别是今年疫情爆发以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适应新形势下非现场执法要求,充分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br>一、无人机飞检“千里眼”<br>我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很好利用无人机飞检“千里眼”的优势,打破空间限制,扩大检查覆盖面,减少检查盲点,能够适应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无接触、少接触的要求。根据2022年第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我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2022年3月7日前往位于屯昌永万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门口,利用无人机在该公司上空探察,通过探察发现该公司的西面角落的厂房有安装生产线的设备运输出入,后来进入厂房发现该公司增加一条生产线,通过手机执法过程中了解该公司的新增机械制砂项目于2021年5月开始在原有的厂房里建设与设备安装部分,总投资103万元,占地面积约600平方。该公司的新增机械制砂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已构成“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随后我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二、充分利用电量手段击破监管顽症。联合运用视频监控平台配合电量使用情况“非现场”执法方式,通过分表计申功率、电量等线索和大数据逻辑关联分析,相互佐证,互相支撑,及时发现企业设备故障、数据异常等问题,监控要求停产企业“偷生产”违法行为,根据12345平台投诉位于坡心镇教练场处有一家名为屯昌唐鼎建筑材料加工有限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情况下,在环境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的情况下,该公司不定时间段偷偷生产,通过调查视频监控与使用电量等方式,确定该公司存在偷偷生产违法行为,因执法人员未抓到现场生产情况,为了进一步锁定证据,该案件还在调查中。 我局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切实提升现场执法检查效能。<br>

执法

现场

我局

生态环境

执法人员

效能

无人机

电量

公司

屯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