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写古体诗词的实践和感悟

禾青

<h3>我是步入古稀之年以后开始学写古体诗词的,以前不写。一是古体诗词有比较严格的格律,不易写,受限制,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二是为生活忙于奔波,没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去吟哦推敲。退休后投奔兒子來到美國,有了充裕的閑暇時間,開始試着寫古體詩詞。没想到写着写着上了瘾,一发而不可收,纍計寫了幾百首。寫熟練了,覺得古体诗词的“短处”、“受限制”,反倒成为提炼、浓缩、凝练、含蓄、詩味濃鬱、言有尽而意无穷的長處,在有限的字数里,表達非常丰富的内容和含义,读起来格外津津有味,有嚼头。如果掌握和運用得好,古體詩詞的短处正是古体诗词的长处。寫起來趣味無窮,有妙不可言的藝術享受。</h3> <h3>今人写古体诗词与古人写古体诗词,有相同也有不同。相同主要是格律相同,虽然有些字今天与古代在读音有所变化,但总体看基本是一致的。今人与古人写古体诗词的不同,主要是受众不同了,今人写古体诗词是给今人看的,实际上就是古为今用的问题。时代变了,人们的生活变了,思想、感情、认知、生存环境、生活习惯、表达乃至行为方式等等,都与古代有了质的变化。认识不到这些變化,一味模仿古人,只能是把木乃伊腐烂的衣服重新描绘一番而已,必然陳腐,不是有閨閣脂粉氣,就是有“詩八股”的酸腐氣。仔細想想,古人寫的古體詩詞,實際是當時的人寫的當時的詩詞,都是給當時的人看的,都是“當代詩”“現代詩”,用的是當時的語言,表達的都是當時的現實、思想和情感。在古詩今寫方面,毛泽东做了很好的实践。他的诗和词尽管在格律的严谨上有可指摘和诟病处,但他的诗词使用的都是现代语言,表达的是当代人的思想感情,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没有迂腐陈旧之气息。像大家熟悉的七律《红军不怕远征难》《送瘟神》……词《沁园春•雪》《念奴娇•昆仑》等等,都表现得很突出。</h3> <h3>再有一点我认为很重要,就是要有感而发,有感而写,没有如鲠在喉急于表达的不写。这个有感,既包括事也包括情。为赋新诗强说愁,为写古体诗词而写古体诗词,写出来的东西,不是拾古人牙慧,模仿古人;就是无病呻吟,苍白无力,不会有新意。古代流传下来的优秀古体诗词,都是有感而发的,杜甫、李白、苏东波……等等等等许多优秀诗词大家,无不如此。就是杜甫表面上纯写景的《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也是有感而发的,蕴含着强烈的情感。这首诗写于安史之乱平定以后,安史之乱发生时杜甫躲避到梓州,第二年叛乱平息,严武回镇成都,杜甫从梓州回到成都草堂。叛乱平息,终于可以安定的生活了,执政官又是世交好友,他心情之好可想而知,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眼前是一派勃勃生机,触景生情,写下这首表面写景实则句句抒情的绝句,完全是他内心情感的真实表达,在纯写景的表象下蕴含着强烈而丰富的情感。试想,如果他处在“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的背景下,能写出如此明亮、欢快、向上的诗句吗?詩言志,應該是寫詩者的座右銘。</h3> <h3>还有,我不赞同更不主张主题先行,但是,每首诗必须有明确而深刻的主题,或者称为主旨。罗列堆砌词句,哪怕很优美华丽,也不是诗,起码不是好诗。我个人觉得,律诗虽然短小,依然要有层次,有起承转合,有高潮,也称为诗眼,是绘画中的点睛,是戲劇中的高潮,是全诗的精华,有了它全诗便会升上更高档次。擧個例子,比如這首七律:“夜半聆听雨打窗,晚秋寒气沁肌凉。高天雁过空无影,低树蝉鸣已断簧。远岭枫红丹碧染,近阶水静落霞藏。祖宅屋后神仙树,叶坠花凋留清香。”神仙樹就是桂花樹,作者爲了平仄不用桂花樹而用了神仙樹。這首詩的首聯是緣起,由秋雨敲窗點出晚秋時節氣候轉涼。下面的頜聯和頸聯是承,都是渲染晚秋景象,應該是比較一般的,如果尾聯也照此寫下去,這首詩是很平的,沒什麽特色。尾聯兩句既是轉又是合,如果寫不好,作品會很平庸。作者的詩意和筆鋒一轉,由秋天常見的一般景象,想到故鄉屋後的桂花樹,雖然葉子落了,花凋了,但卻把清馨的花香留在了故鄉的老屋,更留在了作者的心中,成爲化解作者鄉愁的撫慰劑。這樣就使主題得到了升華,格調和意境也不一般了,仿佛全詩有了靈魂。元代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説:『乔吉博学多能,以乐府称,尝云:“作乐府亦有法,曰凤头、猪肚、豹尾六字是也。”喬吉,又名喬吉甫,元代劇作家,講的是戲劇結構,即劇的開頭要美麗、提神,就像鳳的頭;中間部分要豐滿、充實,如豬的腰;結尾則要響亮、有力,像豹子的尾巴。雖然講的是戲劇,但用在寫律詩上我認爲一樣適用。</h3> <h3>我們所説的古體詩詞,一般指的是格律詩和詞,唐朝前不受格律局限的“古體”不在本論述之内。既然是格律詩和填詞,就應當遵守格律,包括韻脚、平仄、對仗等;寫詞則要按詞牌填寫。不然,就不是格律詩和詞了。在創作實踐中,常遇到的問題是内容和形式常常發生矛盾。比如,用某個詞對於表達的内容最合適,但就是平仄不合,或者對仗不工整。換成平仄或對仗工整的,又覺得不準確或差强人意,使詩大有失色。遇到這種情況怎麽辦?我的做法是寧捨格律不能爲了格律而傷内容,也就是絕不捨本求末。這樣不就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律詩了嗎?是的,大不了不標注是律詩就是了。其實,在古人創作的律詩中,“出律”的現象也并不鮮見,他們還是更看重内容的。比如李白的《鸚鵡洲》和崔颢的《黄鹤楼》,作者为了增强詩的感染力,在诗中“鹦鹉”、“黄鹤”等意象反復出現,形成一咏三叹的效果,就不大顧及出不出律了。因爲,格律嚴謹的律詩可以是一首好詩,格律不嚴謹甚至不符合格律“出律出格”的也可以是一首好詩,何必一定要求律詩之名呢?</h3> <h3> 關於用典,我的基本看法(在創作實踐中我也是這樣做的)是可以用。但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盡量少用,反對濫用典,能不用就不要用;二是盡量不用過於生僻的,盡量用人們比較熟悉的,效果會比較好。如果必須用比較生僻的,一定要做出説明,否則,一般讀者讀不懂,一頭霧水,詩的感染力和傳播力會大大降低。<br>  以上,只是我寫格律詩的點滴而膚淺體會,一人之感,一家之言,僅供詩友們參考。<br> (2022/6/5下午完稿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