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各位家长朋友:</h3><h3>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文件: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是儿童传染病暴发疫情的重点场所,为了您孩子早日康复及有效控制疫情传播,根据《关于印发学校及托幼机构常见法定传染病隔离复课时间指引的通知(穗疾控办【2016】62号)》和《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返校证明书写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番卫【2018】10号)》的要求,需家长按照相应传染病隔离期进行隔离治疗,满隔离期者方可去学生所在地或学校(托幼机构)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返校证明”。特此告知!</h3> <h3>附2:关于印发学校及托幼机构常见法定传染病隔离复课时间指引的通知(穗疾控办【2016】62号)》 </h3><h3>附3:《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返校证明书写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番卫【2018】10号)》</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