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认真贯彻6月3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警示会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靖边县“6.3”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6月4日,绥德大队联合公安派出所深入辖区“九小”、“多合一”场所和自建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p> <p class="ql-block"> 期间,重点就“九小”、“多合一”场所和自建房,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气体、液体为燃料进行生产经营;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用于租住的自建房房间是否设置住人夹层;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停放充电;外窗、疏散走道是否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指导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落实监控措施,要求场所负责人一盯到底、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