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提升乡镇执法能力,确保乡镇农业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平陆县多措并举推进县乡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p> <p class="ql-block">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乡镇延伸。农业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链条长、对象多。为有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问题,平陆县坚持把一些简单容易操作的执法事项及乡镇所需所盼的执法事项进行了下放,明确乡镇执法权限,落实权责统一制度。制作了《农业投入品适用手册》、《农业法律法规汇编》,并为各乡镇转发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农业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帮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执法专业知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p> <p class="ql-block"> 二是加大对乡镇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口径较宽,需要适用的法律法规较多,农业执法人员偏少,综合执法能力不足,需要乡镇基层人员的配合。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农业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普及,通过真实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现场答疑释惑等方式进行实地培训,解答农业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乡镇执法人员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和要点,尽快进入农业执法工作中。</p> <p class="ql-block"> 三是联合执法助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为确保乡镇“接得住、管得好”下放的执法事项,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实战性现场执法“传帮带”活动,提升乡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联合开展“渔政亮剑”、“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查处自制小船、橡皮艇等三无船舶15艘,清理绝户网23张,清理地笼5个,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80余家,查处违法行为12起。</p> <p class="ql-block"> 通过联合执法,促进乡镇执法人员快速上手,推进下放执法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