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了增强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防范意识,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免受不法分子的侵犯,创建清廉学校,营造清新学风,各班利用班队会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学校在5月31日邀请港北区人民检察院邓凤明副检察长,为我校五年级200多名学生和20名教师进行了“欢度六一 保护少年的你”防性侵教育知识的讲座。</p> <p class="ql-block"> 讲座伊始, 周桂兰校长讲话,她根据女生的身心特点,多角度让学生了解防性侵的有关知识,引导学生掌握遭遇性侵时的自救自护技能,让学生在活动中收获,在活动中成长。</p> <p class="ql-block"> 讲座由政教处副主任李筱圆主持</p> <p class="ql-block"> 邓凤明副检察长用生动的语言,让孩子了解了检察院的职责,通过互动游戏从"认识我们的身体"开始,讲到了青春期身体的一些变化,教孩子们哪些部位是身体的隐私部位,不能随便给别人看也不能随便让人摸。并模拟现场,更加直白让孩子们"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该怎么做"等方面。孩子们全程都积极参与,在轻松、活跃的气氛中掌握自我保护常识。</p> <p class="ql-block">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国之栋梁,通过这次“预防性侵害”知识讲座,提高了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无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我们都要“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p> <p class="ql-block"> 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重大工程,构筑“党委、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组织”五位一体共治共建共享管理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培育祖国的花朵奉献力量!</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在防性侵教育方面,邓副检察长强调,不能“怕”字当头,遇到性侵害要勇于抗争,智慧抗争,要勇敢说“不”,不能做妥协者,不能沉默隐瞒,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警,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主编:周桂兰</p><p class="ql-block">审核:郑延颖</p><p class="ql-block">编辑:李芳慧</p><p class="ql-block">图片:朱巧玲</p><p class="ql-block">策划:政教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