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时报:社区普法 检察官帮她讨回孩子的抚养权

燕居鸽

<p class="ql-block">  “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你们管俺上了学,我很幸福。”身边的郭某丽接着说“要不是你们的那次普法宣传和帮助,我哪能为女儿讨回抚养权。”“六一”前夕的5月27日下午,刚放学回家的小学生复权昕(化名)拉着检察官的手对回访慰问的卢氏县检察官连声致谢。说起这事,还得从去年那次《民法典》宣传活动说起。</p><p class="ql-block"> 2021年6月21日一大早,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潘高祥带着部门干警来到该县城关镇高村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这次普法的主题为“让《民法典》走进群众”。</p><p class="ql-block"> 在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潘主任和干警们一边发放《民法典》,一边向前来咨询的人们解答法律问题。</p><p class="ql-block">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中不中?”一位满脸疑虑的年轻女性问道。</p><p class="ql-block"> “请你详细讲,我们会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身材高大的检察官潘高祥热情地说。</p><p class="ql-block"> “我叫郭某丽,是卢氏本地人,我老公是外地人,他爱赌博,我们过不成,协议离婚了,约定由他扶养孩子。多年来,他不管不问,孩子就一直跟着我生活。现在孩子该上学了,户口在老公那个外省,在咱卢氏县上不了小学一年级,我该怎么办?”</p><p class="ql-block"> 潘检察官拿着宣传资料详细解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你可以先和你的前夫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p><p class="ql-block"> “我是农民,文化程度也不高,现在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县城打零工,请律师费用也高,我不会弄啊”。</p><p class="ql-block"> “那这样吧,你到我们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我们支持你起诉”。</p><p class="ql-block"> “真的吗?那太好了,太感谢你们了”。</p><p class="ql-block"> 2021年6月24日,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郭某丽向卢氏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其与季某晶变更抚养关系一案。经审查相关材料,又通过走访核实,依职权帮助季某晶补充证据。承办检察官终于理清了案件事实。2014年4月,郭某丽与季某晶在江苏省启东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12月19日郭某丽生育女孩复权昕。之后,复权昕一直跟随郭某丽生活在卢氏县城。2017年5月3日,郭某丽与季某晶双方在启东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季某晶抚养,但复权昕仍然跟随郭某丽生活在卢氏县城,季某晶不管不问。2020年7月,复权昕在卢氏县黄河幼儿园学习三年期满毕业,但其户口仍然在江苏季某晶处,季某晶不履行抚养义务,也不协助迁户口,导致复权昕无法接受义务教育。6月29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同日,法院立案。鉴于民事案件审理需要一个过程,郭某丽女儿复权昕上学报名一事又迫在眉睫,检察官们多次到县教体局协商复权昕上学事宜。教体局同意为其出具证明,让其先入学报到。同时,又协助郭某丽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到了法律援助。8月16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判决复权昕归郭某丽抚养,每月由季某晶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孩子满18岁止。接着,协调公安机关为复权昕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督促教体局为其建立了电子学籍档案。因季某晶拒不支付抚养费,法院执行又需要过程,郭某丽又无生活来源,承办检察官积极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万元,解决其生活困难和教育费用。</p><p class="ql-block"> 办理此案,只是卢氏县检察院履行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职责的一个缩影。2022年5月26日上午,他们组织召开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与县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八个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共同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让《民法典》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p><p class="ql-block"> (文案:李文革 常嘉翔 摄影:王群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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