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当年17岁的我遇到了18岁的他,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眼前一亮,有种电光闪耀的感觉!从此我再也没有忘记过他。当时我还差两个多月才到17岁,因为刚工作不久,单位要求学徏期三年以后才能谈恋爱,自己也觉得年龄太小不该谈恋爱太早,应该把重心放在工作上。我们只单独的见过两三次面,也没有说太多的话,更是连手也沒碰过。但是我坚信他是爱我的,从他看我的眼神能看到他对我的爱。我也真心爱他直到如今。我们的这份爱在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我痛苦的选择了放弃,因为那时候国家已经有了新婚姻法,必须男女要到25岁才能结婚。以我当时的年龄,我至少要和他谈8年的恋爱才能结婚。我对他沒有信心,因为他各方面条件优余我,他是我心中的男神!由于我的自卑,我选择了逃离。如今已经50多年沒见过他了,很想他。如果我们有缘,希望在这里能见到他。他是我忘不了的初恋!如果他能看到我的这篇文章,一定会知道我是谁?也许他早就把我忘了……也许……也许……也许沒有也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