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教育】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开展“与青春共舞·与法治同行”法律进校园活动

西安市第71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校开展“与青春共舞、与法治同行”主题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增强学生校园安全意识,正确面对青春期生理、心理特征,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争做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守法小公民,为建设法治校园提供司法保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div>  此次法治讲座由张涛副校长主持。</div> 参与此次活动的嘉宾有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鹏、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调研员郑国梁、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玲律师、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媛、碑林区司法局文艺路司法所所长 茹毅强以及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在活动中,嘉宾向同学们赠予法治书籍并合影留念。 此次法治讲座由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陈碧莹律师授课,陈律师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真实事例,通俗易懂地向学生介绍了:"什么是欺凌?"如索要钱物、以暴制暴、以大欺小、侮辱学生等;"怎样预防欺凌?"如遇到校园欺凌,应及时告知家长老师,绝不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坚决拒绝陌生人搭讪;增强法治观念,了解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法律后果。陈律师告诫学生要规范自身行为,在安全的问题上,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 最后张涛副校长号召全体学生与人为善、互相帮助、远离欺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p class="ql-block">  此次“与青春共舞·与法治同行”法律进校园活动,使学生对于校园防欺凌的知识以及防欺凌的具体做法有所了解,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p>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 片:刘 淇</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编 辑:郭 萌</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审 核:张 涛</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核 发:姚卫平</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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