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随着气温的升高,溺水事故也将进入高发期。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已发生多起儿童溺亡事故,令人痛心,教训深刻。在此,莲湖区第十一幼儿园特别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一定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幼儿园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做好监管工作,把孩子的安全放到首位。</p> <p class="ql-block">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要,家长和孩子在离园期间,应坚持做到“两点一线”,坚决不带孩子到危险水域钓鱼、游泳或玩耍。家长应经常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家长要重点教育孩子坚决做到“六不”:</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1. 不私自下水游泳;</p><p class="ql-block">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p><p class="ql-block"> 3.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p><p class="ql-block">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 6. 不熟悉水性的孩子不擅自下水施救。</p> <p class="ql-block"> 希望各位家长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幼儿园要求,认真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孩子100%的安全。</p><p class="ql-block">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