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与法“童”行 关爱成长——行知田场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

行知田场幼儿园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什么是未成年人?</span></p><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未成年享有哪些权利?</span></p><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p>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p> 家庭保护篇 <p class="ql-block">家长朋友们,看到满满的干货后,我们选择生活中常见的话题来聊一聊,怎样做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呢?</p>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p>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p> <p class="ql-block">吸烟、饮酒有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p>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p> <p class="ql-block">暴力教育不可取!这一行为违反了《未成人年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这一条例。</p> <p class="ql-block">暴力教育不可取!这一行为违反了《未成人年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这一条例。</p> <p class="ql-block">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监护幼儿期间,放任自由,不管不问,造成幼儿心理缺失、行为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和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p> 学校保护篇 <p class="ql-block">老师的做法是不对的哦!</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p> <p class="ql-block">老师的做法不对哦!</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p> <p class="ql-block">老师这样试图隐瞒处理的做法是错误的哦!</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p><p class="ql-block">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p><p class="ql-block">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p> 社会保护篇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篇开篇第一条就写明:“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表明了未成年人的保护依靠的不仅仅是家庭、学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p> <p class="ql-block">小张和强子都是初中学生,两个人是好哥们,小张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但强子学习不太好,而且经常旷课,有一天强子把小张拉到学校小树林神秘的说:“我有好东西,要不要试试?”小张问:“你这香烟是从哪里来的?”强子边吞云吐雾边得意的说:“咱学校对面的小卖部呗。来,是不是爷们,我爸说了,男子汉就是要抽烟喝酒。”说着把点着的烟放进了小张的嘴里。后来相关部门查处了向强子售卖香烟的商店。</p>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p><p class="ql-block">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p> 家庭  校园  社会携手 <p class="ql-block">关爱未成年人,家庭、校园、社会携手,合力呵护祖国花朵,让法律为未成年人撑开起一片蓝天!</p>

未成年人

保护法

监护人

或者

欺凌

学校

应当

学生

父母

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