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暖人心,乡村振兴在推进

吉小支部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精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扩大各学段精准资助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教育精准资助政策政策落实落细,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p> <p class="ql-block">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p><p class="ql-block">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的是什么?</p><p class="ql-block"> 指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生中,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p> <p class="ql-block">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什么?</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等部门推送的数据与学籍系统的学籍数据比对,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如何分类的?</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次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类。</p><p class="ql-block"> “特别困难”指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在库的已脱贫户家庭;预警监测户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突发困难户子女等可以优先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p><p class="ql-block"> 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家庭收入明显低于平均水平或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的;父母务农或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家庭缺少劳动力或因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就学等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及其它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情况可优先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p> <p class="ql-block">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什么用途?</p><p class="ql-block"> 是学校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主要依据。即只有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资助。</p> <p class="ql-block">  5.什么时间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一般一年认定一次(即每年秋季开学两个月以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家长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p>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6.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p><p class="ql-block"> 家长需要提供:</p><p class="ql-block">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提供模板,村委会填写盖章);</p><p class="ql-block"> (2)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在学校领取)。</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7.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程序是什么? </p><p class="ql-block"> 学校提前告知→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可附已有的相关证明),并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调查、认定和审核→公示→建档。</p> <p class="ql-block">二、各学段资助政策</p><p class="ql-block"> (一)学前教育(共2项)</p><p class="ql-block"> 1.免保教费:学前一年幼儿每生每年1400元;学前二三年按照幼儿园类别,分别按35、50、70、90元/月·人的标准予以减免。(在我县学前一、二三年就读的贫困幼儿已经全部资助)</p><p class="ql-block"> 2.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金:每生每年750元,发放方式为惠民“一卡通”系统直补到人,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伙食费补助。(分春秋两季发放,即每人每学期375元)</p> <p class="ql-block">(二)义务教育(共4项)</p><p class="ql-block"> 1.免国家教材费:按照学生所在年级具体教科书价格予以免除。</p> <p class="ql-block">  2.免学费: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年6000元。</p> <p class="ql-block">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p><p class="ql-block"> 资助对象为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中的一般脱贫户学生、非一般脱贫户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p><p class="ql-block"> 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中的一般脱贫户学生、非一般脱贫户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按照寄宿生资助标准的一半进行资助。(在发放过程中,分春秋两季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直补到人,寄宿生每学期小学500元,初中生625元;非寄宿生每学期小学250元,初中生312.5元)</p> <p class="ql-block">  4.营养改善计划:</p><p class="ql-block"> 农村义务段学生全覆盖,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按每天5元、每年200天计算。具体资助资助金额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目前我县食堂供餐和集中配餐已经覆盖所有义务段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都能享受到营养均衡的热餐。</p> <p class="ql-block">(三)高中教育(共2项)</p><p class="ql-block"> 1.免学费:每生每年1600元。</p><p class="ql-block">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每生每年2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500元。(在发放过程中,分春秋两季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直补到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每生每学期125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每生每学期750元)</p> <p class="ql-block">(四)中职教育(共2项)</p><p class="ql-block"> 1.免学费:每生每年1600元。</p><p class="ql-block">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原执行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从2021年秋季起,政策有所调整。新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资助。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在发放过程中,分春秋两季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直补到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每生每学期125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生每生每学期750元)。</p> <p class="ql-block">(五)大学教育(共2项)</p><p class="ql-block">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最高从每人每年8000元提升至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从每人每年12000元提升至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还本宽限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宽限期只还利息,宽限期满,开始还本。</p><p class="ql-block">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本年度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p> <p class="ql-block">(六)泾阳县教育助学金2016年9月起,县政府列支500万元,设立“泾阳县教育助学基金”,主要用于对中省市各项政策扶持后完成学业仍有困难的一般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扶持,帮助其完成学业,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p><p class="ql-block"> 目前资金主要用于对在县内就读的的泾阳县籍已脱贫脱贫户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7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学生意外险。2022年共资助25.27万元,受益学生3610人。</p> <p class="ql-block">  (七)社会捐助类政策具体资助标准以社会力量,爱心企业、人士和公益单位要求为准。</p> <p class="ql-block">  (八)在县外就读的泾阳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落实按照资助政策随“学籍走”的资助原则,在全省境内,学生学籍和本人在哪个学校就读,就在哪个学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享受资助政策,学生须按学校要求,按照就读学校要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资料。在省外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当地学生资助政策要求执行。</p>

家庭

困难

学生

每生

资助

经济

认定

每年

每学期

寄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