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本次解读内容:</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第二章 第二十三条</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微课供稿:刘锋</p> <p class="ql-block">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文化的滋养熏陶,需要父母改变教育观念。教育是协同,是心甘情愿陪孩子成长,陪孩子找到水源,而不是居高临下的浇灌。 教育的本质是我们共同托起孩子的明天。</p><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法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如同一盏明灯,把家庭教育引进到了光明的大道上,相信随着家庭教育的推广及普及,国民素质会普遍提升,家庭的幸福指数增加,整个社会会越来越和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