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助力企业,解读排污许可证的10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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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环评科(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科)积极探索,结合企业环保办事需求,创新推动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并积极指导帮扶企业填报申领排污许可证,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真正实现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便利,切实做到让“网络上申报、企业少跑腿”。</p> <p class="ql-block">2021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6号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p> <p class="ql-block">《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p>

排污

许可证

许可

企业

年月日

排放

污染物

生产经营者

10

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