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可以反诉吗

王景国沂蒙朝山团善缘旅游网

<p class="ql-block">在二审时可以反诉吗?</p><p class="ql-block">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p><p class="ql-block">反诉的概念</p><p class="ql-block">反诉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裁判之前,被告为了抵消或部分抵消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新《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在公开审理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合并审理。法律规定反诉制度,是对被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可以使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促进本诉的审理,使本诉于反诉同时解决,简化诉讼程序,提高人民法院办案质量与效率,避免人民法院对两个相关案件做出相互矛盾的裁判,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反诉的程序要件程序要件是指反诉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提起的方式、时间及审理等条件。</p><p class="ql-block">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p><p class="ql-block">2、反诉的管辖权。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就级别管辖来说,如果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应由级别较高的法院审理或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应由级别较低的法院管辖,反诉和本诉均可一并由审理本诉的法院审理,即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起诉。这在立法上应明确作出规定。</p><p class="ql-block">在二审时当事人想要申请反诉但不了解具体的过程,可以找律师咨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