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拓宽经办服务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5月23日,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举行了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从全县具有广泛代表性、较强社会责任感、关心关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7名同志担任社会监督员,对经办机构行风作风、民情民意反馈、政策落实、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情况开展监督。 </p> <p class="ql-block"> 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晓龙主持聘任仪式并讲话,中心副主任李双龙传达了《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社会监督员实施方案》、社会监督员制度、宣读了社会监督员名单。为7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7名社会监督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永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p> <p class="ql-block"> 会议要求,要围绕人社系统行风提升年行动,结合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全体经办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规范服务行为,中心要继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制度执行,防范经办风险,全方位筑牢经办风险防线。</p> <p class="ql-block"> 会议指出,聘任社会监督员是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监管机制的有效措施。全体经办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经办服务社会监督工作,主动配合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积极为社会监督员履职提供支持帮助。各位社会监督员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好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经办机构行风、干部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反馈社会各方面或者服务对象对经办系统的各类意见建议。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转作风、强行风、促服务、提效能常态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经办服务的温暖,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