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宣传周】青铜峡市第三幼儿园《家庭教育促进法》漫画解读(六)

二毛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各位家长朋友们,《家庭教育促进法》漫画解读第二期来啦!让我们一起学习,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p> 漫画解读(二)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并及时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辖区内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指导,同时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十九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十条 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当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十三条 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十五条 妇女联合会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r></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编辑:徐毛毛</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审核:姚鹏朵</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签发:花永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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