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四十八条 规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每年五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br><br> 为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通辽市蒙古族幼儿园(北区)组织教师们了解了相关知识并形成音频资料供大家学习。 1.我国的民族政策是什么?<div>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各民族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br></div> 2.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什么?<div>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靠各民族共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br></div> 3.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是什么?<div>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br>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br></div> 4.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什么?<div>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