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村镇中心学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活动

张文秀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环境保护意识,我校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强化全体师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学习,切实增强师生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人人参与,全民行动,形成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 2022年5月18日下午,儋州市光村镇中心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在多媒体报告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陈强校长在培训学习上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通篇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它的颁布和实施为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环境质量改善、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对现实的针对性。新《环境保护法》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和坚定决心。二是对未来的前瞻性。新《环境保护法》提出了许多新的理念和指导原则,规定了许多新的制度和管理措施,展示了很强的前瞻性和长远指导性。三是权利义务的均衡性。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相应的保障、制约和处罚措施,推进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通过学习让教职工对《环境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对其内容也有了全面的把握,使环保法深入到教师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在培训学习中,陈强校长要求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了人民福祉,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022年5月19日上午,儋州市光村镇中心学校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br> 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增强了师生“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在学习《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教育师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当“环保卫士”,做到《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人人皆知,为建设美丽校园,爱护环境和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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