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四)

美友22777965

<p class="ql-block">1997年,我终于有了我的第一个小店。</p> <p class="ql-block">这个店只有9平方米,它是一个小区里的一排小门面房。我在供电所朋友的帮助下,开起了这个小店。安上2个白色的柜子,放上两把椅子,一张铁沙发床,再往后一退就是马路了。一个柜子里放着锅碗瓢盆,一个柜子里放衣服。沙发床白天折起来是沙发,晚上打开是一张床。我开始有了收入,好时有一二百元,差时有几十元。我没有吃过一顿大餐,平日都是白菜炖粉皮,偶尔一个月能吃一顿肉。去掉房租、各种费用,落钱也不多,我尝到了日子的艰辛和苦涩。幸亏母亲常接济我,托人给我带吃的,用的。有时忙得吃不上饭,那时真想有一个人能帮帮自己。有时又觉得孤单。</p> <p class="ql-block">检察院里的刘叔叔常来和我下跳棋,把阿姨做的各种美食带给我品尝。他变型的手,他的好脾气,让我觉得他像我老家的亲人。这么多年了,我依然记得他和阿姨对我的照顾,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愿好人一生平安。</p> <p class="ql-block">我和小韩在这种情况下相识了,烟台张哥带了小韩来,他常带水果来,从学校打饭来,从文化西路到财源街,有很长一段的路。他一路骑行,就为了让我能吃上一顿有肉的饭菜。那年我23岁,他才18岁。我从心底不愿意找比自己小的人,在那个特殊的日子里,谁又能改变了命运呢?我们在一起了,母亲怕我一个人在外不行,怕有孬人盯着我,默许了我们。我一生的命运被改变了。</p> <p class="ql-block">当时我觉得他有文凭,有个子,人错不了。可是年龄差距,阅历、处理事情的能力,方方面面的差距,注定了这一生的悲喜。</p> <p class="ql-block">我办了一个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在我准备离开济南时,我邻居想留下。因房子未到期,想着一块转给她,没想到这个凶神恶煞一样的女人,竟冲进我的屋里扇了我两个耳光,我们在撕打中我用指甲,衣服撑子划破了她的老脸,,“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我选择了逃离,连夜离开了济南。我打死也不会留下那个许可证,也不会让她白用房子的。小韩还一句一个姨长,姨短的叫着,陪着笑脸。我愤怒、失望,那一刻我开始后悔我的选择,一个懦弱的人。</p> <p class="ql-block">事后才明白,我错了。如果不妥协,不示弱,房子里的东西一点也拉不出来。矛盾还会升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