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鞍山科技活动周,政策宣传篇之二: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

行者

<p class="ql-block">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和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辽科发〔2022〕11号)要求,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和市科协将于5月21日至28日共同主办以“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2022年鞍山科技活动周。</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本次活动周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突出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包括宣传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和科技安全方面的法规政策,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p><p class="ql-block"> 活动周启动仪式前,将分三篇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和国家科技安全方面知识。</p><p class="ql-block"> 本篇内容: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p> <p class="ql-block">  《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活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在创新生态、鼓励突破、刚性约束、形成合力、责权利界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p> <p class="ql-block">  在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方面,《条例》明确规定省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20%。《条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机制,加强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省、市政府按规定给予奖励性补助。</p> <p class="ql-block">  在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方面,《条例》规定建立以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允许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团队以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并对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持有的份额、成果许可使用期限以及奖励份额作出具体规定。</p> <p class="ql-block">  《条例》规定,省、市政府应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注重引导全社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规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年均增速不低于7%。刚性约束省、市政府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批复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对评估成绩优秀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p> <p class="ql-block">  《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已经收录在鞍山市科学技术局为方便全市科技型企业及时掌握国家、省、市的科技政策及法规而编制的《政策口袋书(2022版)》中,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也可以查找。</p><p class="ql-block"> 下一篇,将向您介绍科技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p><p class="ql-block"> 谢谢您的收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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