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父母新职责 赋能家教新生态——汤阴县夏都小学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

一方花田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一个优秀的儿童,离不开教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父母要努力和孩子一起奔赴;更意味着,家校要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力。为响应《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与普及政策,推进家校共育,更新教育理念,5月8日至5月14日汤阴县夏都小学根据汤阴县教育局关工委文件精神引领全校老师和家长收看河南省教育厅首次家庭教育宣传周“履家庭责任,做合格家长”的主题系列讲座。</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坐在屏幕前的家长们专心地聆听讲座,并认真地做着笔记。通过学习交流、家长们总结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得失,明确改进的方向,提升家庭教育的能力。</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5)班梁雨昊家长深有感触地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作为家长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在孩子面前,家长言语要文明举止要得体。因为父母是孩子的学习榜样,家长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深远。总之,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我们要学会用心去与孩子们交流,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让孩子快乐健康成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4)班王凯睿家长深有感触地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感谢父母的使命--生育、养育、教育。生育是生物的本能,也是教育的基础,最难的是养育和教育,家庭教育是养成教育,培养孩子的三字经“修”“管”“慈”。虽然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对照自己,作为孩子家长,与老师讲的还差很大一段距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三(2)班左智慧家长诚恳地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子不教,父之过”,这句话便很好的诠释了这点生孩子却不加以教育,这是父亲的过错啊。由此可见,我们作为父母应当承担起对于孩子的教育责任,而不应当推脱这种教育责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一(4)班李铭喆家长谈道:在以后的家庭教育中,我要找到我的定位,对于孩子,不能溺爱,该爱的地方爱得无微不至、充沛饱满;该管的地方管得绝不姑息,使其吃一堑长一智。多去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多让他去探索每一个未知,不让他局限在父母的帮衬中,让他在健康快乐充满神秘的氛围中学习成长。</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一个人的进步是成长,一群人的进步才是成就。家庭教育专家系列讲座结束后,为切实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和落实,家长和老师们利用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展开了线上交流和讨论,明确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引导大家深度对话,期望能够与大家在教育理念上加速跃升,教育行动上借势而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教育中得到落实。</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孩子们总有一天会长大,终会独自前行,我们只有不断学习,思想才不会落后、不会断档、才可以更新,才可以用最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来教育、指导我们的学生,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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