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样一个极其细微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家庭教育指明新的方向,这也是实现高质量学校教育和良好家庭教育的纽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寺前小学于5月9日——5月15日开展了“家校携手学新法 共育人才筑未来”系列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法律的学习,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性以及家校共育的质量。</p> <p class="ql-block"> 首先,制定寺前小学《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在王校长的带领下,全体教师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沟通交流。</p> <p class="ql-block"> 根据学校方案,组织各班主任教师利用钉钉群召开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的家长会,学生家长和学生一起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做出相关要求。各班班主任将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发送至班级群,邀请家长、学生与学校同步开启学习模式,并指导家长如何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p> <p class="ql-block"> 通过老师们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家庭教育提出适合本班学生家庭教育的方法。家长们学习热情都非常高涨,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心声:以后要“依法带娃”,牢固树立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理念、知识、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孩子们认真聆听,利用课余时间, 用手中的画笔勾画出了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和理解,呈上了一份份精美的小报。</p> <p class="ql-block"> 通过布置亲子活动,家长再次明确“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深入理解了家长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长们纷纷感慨:今后一定要以良好的家风家教熏陶孩子,以正确的教育方法帮助孩子,为孩子营建良好、和谐、温馨的家庭教育环境,与学校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p> <p class="ql-block"> 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力宣传活动,为学校和家庭共同教育好孩子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家长们在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下,认真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认识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切实的感受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了身为家长的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相信家校合力、全社会齐抓共管,小学教育必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春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