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家庭,是爱的源泉;</p><p class="ql-block"> 家教,是潜移默化的影响;</p><p class="ql-block"> 家风,是亘古不变的传承。</p><p class="ql-block">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第一年,确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实施,全面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助力孩子健康成长。</p> <p class="ql-block"> 1.什么是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法律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p> <p class="ql-block"> 2.《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p><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告诉了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p> <p class="ql-block"> 3.家庭教育应承担怎样的责任?</p><p class="ql-block"> 明确责任:</p><p class="ql-block">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p><p class="ql-block">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 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p> <p class="ql-block"> 4.家庭教育应该教哪些内容?</p><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内容涉及多方面,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主要包括:</p><p class="ql-block"> (一)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p><p class="ql-block"> (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p><p class="ql-block">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p><p class="ql-block"> (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p><p class="ql-block">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p><p class="ql-block">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p> <p class="ql-block"> 5.家庭教育应该用什么方法?</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p><p class="ql-block">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p><p class="ql-block">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p><p class="ql-block">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p><p class="ql-block">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p><p class="ql-block">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p><p class="ql-block">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p><p class="ql-block">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p><p class="ql-block">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p><p class="ql-block">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p> <p class="ql-block"> 6.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做哪些事?</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p> <p class="ql-block"> 7. “双减”政策背景下,家长应如何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共育?</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p> <p class="ql-block"> 8.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家长可以寻求哪些帮助?</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p> <p class="ql-block"> 9.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能获得哪些支持?</p><p class="ql-block"> 家庭教育促进法特别关注到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面临的困难,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方面,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p> <p class="ql-block"> 10.五大内容提升</p><p class="ql-block"> 当做父母也变成一门“必修课”后,哪些方面是父母们亟待提升与需要注意的内容呢?</p><p class="ql-block"> (一) 学习提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p><p class="ql-block"> (二)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 (三)依法履职: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p><p class="ql-block"> (四)科学减负: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p><p class="ql-block"> (五)拒绝暴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p>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做父母也是一门必修课程,让我们知法于心、知法于行,共同携手,用爱与陪伴,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p>